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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周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

记分周期

《记分周期》,此词条收录于04/18,仅供参考

      记分周期(英文名:scoring cycle),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

      1999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尚未颁布,交通违法称为交通违章,机动车驾驶员除了携带驾证外,还需要携带记分卡‌。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于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该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2021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优化了记分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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