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关总署2025年7月17日公布的最新信息,中国已批准恢复从日本进口449种水产品,这是自2023年8月全面暂停日本水产品进口后时隔近两年的重大调整。
批准范围与清单
许可种类
包括金枪鱼(吞拿鱼)、扇贝、螃蟹、鱿鱼、鲍鱼、龙虾、沙丁鱼等共449种水产品,覆盖日本37个道府县的产地
排除地区。
福岛县、东京都等10个都县仍被禁止进口,具体为:福岛、宫城、茨城、栃木、群马、埼玉、千叶、东京、长野、新潟。
进口核心条件
日本企业需满足以下严格监管要求:
强制性证明文件
日本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及产地证明(需标明具体生产区域)。
所有文件须经中国海关核验,不符要求将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企业注册与合规
出口企业须通过中国海关总署注册(如北海道、青森县已有3家企业于7月11日完成注册)。
水产品内外包装需标注注册编号、生产方式(捕捞/养殖)、生产区域等详细信息,目的地必须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
入境后监管
中国海关将对货物实施现场查验和实验室抽检,重点监测放射性物质(如铯-137、锶-90)、微生物、重金属等项目。
消费者注意事项
正规渠道识别
购买时认准中文标签,注明品名、注册企业、生产日期及目的地;可向商家索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风险提示
日本水产调味品(如鱼露、虾酱)同样需提供放射性检测证明,其他调味品仅需产地证明。
延伸阅读
日本媒体报道,中国政府批准449种日本水产品进口。
据共同社17日报道,中国政府已批准从日本进口金枪鱼、扇贝和螃蟹等449种水产品。中国海关总署在官网公布了名单。日中关系消息人士透露,名单在本月15日公布。这是自2023年8月以来,北京重启进口日本水产品。
据报道,中国海关总署上星期五(7月11日)批准了北海道和青森县的三家日本企业为输华水产品进行注册登记,均属对华出口水产品的必要手续。在企业注册登记后再发布准入水产品清单,显示重启进口日本水产手续取得进展。
报道称,这是2023年8月以来时隔近两年重启进口相关手续的一环。中国海关总署11日批准了产地为北海道和青森县的共计3家日本企业为对华出口水产品而进行的注册登记,均属于对华出口水产品的必要手续。在企业注册之后又发布准入水产品名单,重启进口相关手续取得进展。
报道称,中国海关总署要求对华出口水产品的日企提交由日本政府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放射性物质检测证明和产地证明。水产品抵达中国后,将由中国海关当局实施检疫。
此前,中国海关总署6月29日发布公告称,在持续开展针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的长期国际监测和中方独立取样监测且结果未见异常,日本政府承诺保障输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有关原则,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方决定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进口。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除外。
日本政府表示,将加快推进37个道府县恢复对华出口水产品的相关手续。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9.0级地震并引发特大海啸。受地震、海啸双重影响,福岛第一核电站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将福岛核污水经过滤并稀释后排放入海。根据东京电力公司计划2023年夏天正式开启福岛核污水排放,预计排海作业将持续30年。这一决定遭到国际社会广泛质疑和反对,在日本国内也引发强烈担忧。
2023年8月24日,日本启动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首次排海。当天,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采取紧急措施,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
中国曾是日本水产品的最大出口目的地。据农水省透露,包括装饰品用等在内的水产品对华出口额在暂停前的2022年约为87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3亿元),占全球的约22%,但2024年仅为约61亿日元,跌至约2%。
来源:综编自联合早报、日经中文网、投资交流站
编辑:张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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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葛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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